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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者以偷拍照威胁女子成婚 法院判“强扭”的婚姻撤销

作者: 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陈丹丹)结婚本应双方你情我愿,但因偷拍照被迫成婚后,如何撤销“强扭”的婚姻?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涉胁迫结婚的案件,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被判撤销。

  2022年5月,男子秦斌(化名)在某饭局上对女子李芳(化名)一见钟情,随后展开追求。然而,李芳对秦斌无感,因此拒绝了他。此后,秦斌多次前往李芳经营的美容店,并采取耍赖、轰走客人等方式要求李芳与其交往。

  李芳在庭审中表示,那段时间自己过得非常灰暗、糟糕,秦斌的捣乱使得本就不怎么赚钱的美容店雪上加霜,她承受着精神与经济的双重压力,生活不堪重负。

  然而,更令李芳崩溃的是,某天秦斌竟偷偷地溜进美容店更衣室,偷拍了李芳换衣服的照片,扬言若不与其结婚,就把照片转给李芳的亲戚朋友,并在网上公开发布。

  2022年9月21日,不堪压力的李芳与秦斌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并未共同生活。2023年4月,李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与秦斌的婚姻。秦斌同意李芳的诉讼请求,但对胁迫一事持否定态度。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有两个关键点值得关注。一方面,秦斌采取偷拍照片、威胁损毁名誉、干扰店铺经营等方式要求李芳与其结婚,致使李芳精神上饱受摧残,最终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登记结婚,已构成对李芳的胁迫。

  另一方面,自双方结婚登记至李芳起诉之日并未超过一年,婚后双方亦未共同生活,李芳要求撤销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支持了李芳的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其与秦斌的婚姻关系。

  法官提醒,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组织、个人加以干涉。此外,婚姻应当坦诚相待,隐瞒重大疾病而不告知对方,对方亦可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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