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您当前位置:虎门律师网 >> 案例解析 >> 浏览文章

同桌喝酒起争执 寻衅滋事获刑罚

作者: 日期:2024年01月04日

巧遇同桌喝酒,不料期间起争执直接上手,致人轻伤。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寻衅滋事案,判处被告人周某平有期徒刑一年。

  2023年8月,被告人周某平与朋友老徐(化名)饮酒后来到某烧烤店,在店门口遇见朋友老田(化名)和被害人小冬(化名),受老田邀请后,四人在店内共同饮酒至凌晨结束。4时许,被告人周某平与小冬发生争执,被烧烤店老板劝开,在烧烤店老板走开后,周某平上前将小冬从塑料凳子上推倒在地,小冬站起后又被其往脸上扇了一巴掌。周某平将小冬推开后,又拿起桌上一个空啤酒瓶砸向小冬,致其脸上流血受伤,周某平见状后逃离现场时被群众控制。经鉴定,被害人小冬多处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平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虎门律师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