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主要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而生效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正常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手中各执一份的,因此,劳动合同签一份是不合法的。
如果只有一份劳动合同,且没有经过法定的签字或盖章程序,该合同将无法律效力。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
如果合同中缺少这些必要条款,或者合同内容违法,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因此,建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完整,并且要确保自己持有一份合同副本。
如果发现合同存在问题,可以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