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暂时不对共同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仍由双方共同居住使用,从法律上来讲是可行的。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仍共同居住在共有房屋内,可能会存在很多风险和问题。例如,房贷的偿还、房屋的维护和修缮、家庭财务的管理等都可能成为问题。因此,如果决定离婚,对于财产,还是建议一次性处理完毕。如果房子上有房贷,房子归一人所有确实有困难的话,双方可以将房子出售,对出售后所得的房屋价款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不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而是个人婚前财产,则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另外,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