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员工在职期间工作年份的长短来决定,每满一整年就应支付相应月份数量的基本工资作为离职补偿金;
若员工工作时间跨度超过六个月且不足整整一年,则此时也被视作具备了一年的工作经验;
而对于那些工作时长仅有数月的员工而言,他们可以领到半个月基本工资价值的离职补偿金。
在此基础上,我们仍需对不同的离职方式做出区分对待,以便合理提出我们应得的赔偿金额。
举例来说,在合同尚未签订的情况下,我们有权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
同时,针对社保欠缺缴纳的情况,我们亦可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讨。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我们有权利提出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身权益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相关赔偿金,甚至包括失业保险金等各项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