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婚后房子加名字是怎样规定的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如果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3.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
二、婚前购房归属解析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