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需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其附件和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对原告提供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3.如符合条件则作出接收申请的决定且立案;
4.在立案后五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呈送给被告并告知其作书面回应;
5.被告须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发出书面回应;
6.开始诉讼审理程序;
7.若为民事案件,则须进行庭审与调解或做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