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可以公诉
1.人民检察院批捕后,一般情况下,会在两个月内进行公诉。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对于特定类型的案件:
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可进一步延长二个月。
二、批捕后最长拘留期限
1.批捕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这个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因此,批捕后最长的拘留期限是三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