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性岗位试用期内被辞退怎么办
若试用期内遭到公司辞退,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首先,如若劳动者自身存在严重过错行为,可依照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申请结算当月工资,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其次,若属无过失性的辞退情况,依据现行法规,劳动者有权请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若是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而做出的辞退决定,劳动者可依法主张相应的赔偿金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发籂篡饺诂祭磋熄单陇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益性岗位三年到期后会清退吗
公益性岗位三年到期后一般不会清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各项政策享受期为3年;也就是说三年期满以后就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的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