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时效中断补偿标准的具体说明如下:
首先,经济补偿将根据在本公司就业年限来进行衡量和制定。
若您服务每满一年,我们将按照一月工资标准给予相应回报。
其次,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未达一年的情况,以一年作为测算单位;而不足六个月者,则根据实际工作时间,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若您的月工资水平高出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之上,那么,我们对您的经济补偿金额将秉持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来计算和发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