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具体遵守哪些程序
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这一严厉的强制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循一系列法律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正当性。
1.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前,必须持有有效的逮捕证。
(1)逮捕证作为执行逮捕的法定凭证,通常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并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决定逮捕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的逮捕人犯决定书后予以颁发。
(2)这一程序确保了逮捕行动的合法性,避免了非法逮捕和滥用权力的现象。
2.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告知其逮捕的理由和依据。这既是对被逮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其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
3.执行逮捕的人员在面对抗拒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依法使用戒具,以确保逮捕行动的顺利进行。然而,戒具的使用应当遵循适度原则,避免对被逮捕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出示逮捕证并使用戒具
在逮捕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严格遵守出示逮捕证和使用戒具的相关规定。
1.逮捕证是逮捕行动的法定依据,执行逮捕的人员在实施逮捕前,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告知其逮捕的原因和依据。
2.这既是对被逮捕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体现。
执行逮捕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戒具。
1.戒具的使用应当遵循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原则,旨在确保逮捕行动的顺利进行,防止被逮捕人逃跑或抗拒逮捕。
2.戒具的使用必须适度,不得对被逮捕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或侮辱。
3.在逮捕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尊重被逮捕人的人格尊严,避免对其造成任何形式的身心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