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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属于什么罪

作者: 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恶意窃取和滥用他人银行卡视作违法行为,符合法定条件时,将依法被认定为盗窃罪。依据我国现行有关律法,对于任何形式的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倘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是存在多次盗窃、撬门入屋盗窃、持械盗窃、秘密扒窃等恶劣情节,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甚至会遭受罚金刑罚的严厉惩罚;如果犯罪行为更为严重,涉及的财物价值巨大或者伴随严重犯罪情节者,可能会被判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法,并附加各种形态的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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