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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怎么分割

作者: 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倘若男方赠予女方之财物,属于夫妻共有资产范畴之内的话,则在离婚程序上须得作出相应分配。


然而若男方有能力举证该笔给付并非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便无需在离异之时进行分割处理。除此之外,若男方对女方所赠与金钱属于传统“彩礼”形式或属于特定一方专用的个人生活用品等情况,同样无需在离异程序中予以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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