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子到法院后退回检察院后会怎么样
当案件由法院退回给检察院后,接下来的处理方式将由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检察院在接收退回的案件后,可能会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如果案件属于检察院的管辖范围且材料齐全,检察院可以选择重新提起公诉请求。这意味着检察院会再次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2.如果案件存在特殊情况或者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检察院可能会选择将案件暂时搁置,等待更多的证据或信息出现后再做决定。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避免因为证据不足或信息不全面而导致错误的判决。
总之,当案件由法院退回给检察院后,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二、检察院材料不全案情况
在检察院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不全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法院会要求检察院在一定期限内补充相关材料。这个期限通常是三十日以内,但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如果检察院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提供完整的材料,法院可能会选择将案件退回给检察院。
2.如果案件属于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的范围,且检察院提交的材料已经符合缺席审判程序的要求,那么法院可能会选择继续审理案件。
如果材料仍然不全或者不符合缺席审判程序的要求,法院同样会将案件退回给检察院。
3.对于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果检察院提交的材料不全,法院也会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补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