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通缉的条件与程序】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关于非法集资的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后,专家预计在3至6个月内即可开始进行退还投资款项的流程。通常情况下,当需要启动资金退还程序时,警方会用大约三到六个月的时间来完成这个过程。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行为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均需由其个人承担;并且形成的相关债务和风险,亦不得向那些未能参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国有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他任何单位转移。
待所有的债权债务清除并退还给投资者之后,涉及剩余非法财产的部分,将予以全部没收,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督下上缴中央国库。在此次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工作中,地方政府仅负责提供组织协调方面的协助,而不被允许以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填补因非法集资行为带来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侦查机关抓不到人,应该通缉。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