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表明不愿意离婚的,最长可以拖至六十日。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时工资的分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婚前获得的工资或者婚前付出了劳动,婚后获得的工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其他约定,原则上双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婚内付出了劳动,离婚后才发放的工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后双方的工资,属于各自所有;
5.有书面的婚前或者婚内财产约定,如果约定基于平等自愿签订,并且合法有效,那么按照约定的协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