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的处理方法是:
1.找当时主办案件的法官进行补办。这种情况往往适合于刚办理不久的案件,判决书丢失后可联系当时主办法官,重新复印判决书并盖章。
2.到当时诉讼的法院档案室去调取档案。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可拿着相关证件到之前办理诉讼的法院档案室进行调取案件材料,然后进行复印并在相关部门进行盖章,效力等同于原判决书,不一定非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