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通知书是不要签名的。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是公司单方面告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其主要作用是通知而非征得员工同意,因此员工不签字并不影响通知书的生效。
如果公司在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那么公司应依法履行这一义务,无论员工是否在通知书上签名。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存在多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