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诉时限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犯罪行为存在持续或连续的状态,则应以该行为结束之日作为起点。
对于大多数情形而言,法定最严重罪行为不足五年有期徒刑者,其追诉时限应为五年;
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者,其追诉时限为十年;
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其追诉时限为十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者,其追诉时限则为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追诉时限自犯罪行为结束起计算,依据最高刑期分四档:不足五年刑期,追诉期五年;五年至十年,追诉期十年;十年以上,追诉期十五年;无期徒刑或死刑,追诉期二十年。二十年后追诉需最高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