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犯罪案件的追诉期限如下所示:
1、对于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行为,其追诉时效通常为五年;
2、而被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刑罚的行为,其追诉时效则相应地较长,需经十年才能终结;
3、对于被判处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行为,其追诉时效更是长达十五年之久;
4、至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行为,其追诉时效则更为漫长,需要经过二十年才会失效;
5、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类犯罪进行追诉,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