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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办案期限是多久

作者: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诉讼期限,其主要内容包括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至提起公诉时止的审查起诉期限以及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出判决的审理期限与由上级人民法院所作出裁定或决定的上诉审期间。通常而言,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七个月之久;而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一般为1.5个月,对于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则可以依法申请延长;

至于一审法院的审理期限,通常规定为两个月,但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亦可依法申请延长;

最后,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一般设定为三个月。

然而,以上所述的各项期限均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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