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的一方若希望离婚,完全有权随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主要依据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分居两年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众多情形之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若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单方面离婚的条件主要包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法通过调解恢复。具体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分居满二年等,均属此列。
2.流程上,一方需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离婚条件,则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即使第一次起诉未获准,若双方此后又分居满一年且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也会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