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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拘和逮捕有什么区别

作者: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我国刑拘和逮捕的区别是:


  1.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决定机关不相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一般是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逮捕的决定机关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2.两者关押的时间期限不相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关押三十七天;而逮捕之后的关押时间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3.两者的适用条件有所不同,刑事拘留的主要条件是:所要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或被告人;必须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的;而逮捕的主要条件是: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具体的犯罪事实;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能够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的刑罚;如果是要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其目前所居住地等等的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可能会发生的社会危险性,而有必要的进行逮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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