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即便选择净身出户,也完全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后的抚养权归属并非取决于财产分割情况,而是基于对孩子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定。
女方可以通过与男方协商,或者在协商不成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以及孩子的生活、教育环境等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
离婚后,若一方希望要回抚养权,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另一方有权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
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行为,或其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另一方同样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并明确表示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法院也会支持抚养权的变更;
若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如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