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做出判决。
在双方父母均要求抚养权的情况下,若一方存在特定情形,如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且改变环境对子女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该方可能会获得优先考虑。
若孩子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他们有能力并愿意继续照顾孩子,这也可能作为判决的考虑因素之一。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并非随意而为,而是基于一系列复杂而全面的考量。
法院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会深入评估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等条件,以及这些条件如何影响孩子的成长。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更加注重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性、与父母的情感联系、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意愿。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还会尊重其个人意愿,考虑其对于抚养权归属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