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获得的离职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方法为: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注意,该规定仅适用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例如,某地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万元,你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为18万元,其中15万元(5万×3)免税,3万元按规定计算纳税。
需注意的是,具体的纳税规定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差异。若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