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关于工资的约定至关重要,以下是几个关键注意事项:
试用期合同的合法性。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而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内容的全面性和合法性。劳动合同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且合同内容应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在证明一月未签合同的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可以收集并提供以下证据: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这些通常能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些证件往往能直接证明劳动者的身份及与用人单位的关联;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这些记录能体现劳动者的入职过程及与用人单位的初步约定;
还有考勤记录,这也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证言能在一定程度上佐证劳动关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