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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程序有哪些

作者: 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一、证据不充分可以刑事拘留吗

  证据不足可以刑拘。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有哪些

  刑事案件拘留的程序如下:


  1.首先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2.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3.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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