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存在特殊情形,即有碍侦查的情况,如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情形下,可以暂不通知家属。待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如果拘留37天一直未通知家属,在不存在法定的有碍侦查情形或虽曾有但已消失却仍未通知的情况下,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家属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询问未通知原因,若认为公安机关违法,还可依法向其上级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申诉、控告,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拘留超37天未通知不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加上公安机关的拘留期限,通常最长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
法律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若超37天未通知家属,家属有权要求办案机关说明情况,对违法超期羁押的情况可申请国家赔偿,也可向检察院等部门申诉、控告。
当我们探讨拘留37天了没通知什么情况时,其实背后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一方面,拘留超期却未通知家属,这可能涉及程序违法问题,家属有权要求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说明。另一方面,这种情况或许暗示案件存在复杂性,比如证据收集难度大或涉及特殊犯罪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