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产继承中,债务清偿遵循限定继承原则。《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首先,要明确遗产范围,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梳理核实。然后,从遗产中优先支付税款和债务。若有多个继承人,按照继承遗产的比例分担债务清偿责任。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同时,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总之,在遗产继承债务清偿中,既要保障债权人利益,又要确保继承人在法定范围内承担责任。
当探讨遗产继承顺序是平均分配吗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不少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在遗产继承中,即便处于同一继承顺序,也并非绝对平均分配。例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外,遗产范围的界定、遗嘱效力的判定等也和遗产继承紧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