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配偶患重大疾病的情况,法律秉持公平、照顾原则。首先,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然而,考虑到一方患重大疾病的特殊情况,在分割时会适当予以照顾。若患病方因疾病导致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是基于法律对弱势一方权益的保护理念。帮助的具体方式和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来源、疾病治疗所需费用等多方面因素,做出合理判决。总之,旨在保障患病方在离婚后仍能维持基本生活及继续接受治疗。
婚后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考虑男方伤残情况,在财产分割上会有所照顾。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因伤残获得的伤残补助金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在分割其他共同财产时,鉴于男方因伤残可能在生活、经济上存在困难,法院会酌情适当多分一部分财产给男方,以保障其后续生活。若女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男方作为无过错方还可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配上会更倾向于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