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种程序通常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婚姻纠纷案件。
若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所以,快则三个月左右能拿到判决结果,慢则可能半年甚至更久,具体要看案件实际情况。
一般情况下,仅男方在病期提出离婚,女方索赔并无直接法律依据。但存在特殊情形:
若男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无过错方(女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这旨在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过错方的不当行为进行惩戒。
此外,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女方有权提出家务劳动补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