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意愿对抚养权判定有重要影响,但具体影响程度因孩子年龄而异。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意味着八周岁以上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或母生活,且该方抚养对孩子成长无明显不利影响时,法院通常会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孩子意愿此时影响较小。而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孩子意愿并非决定性因素,但也会作为重要参考,比如孩子长期与某一方共同生活且感情深厚等情况,法院也会酌情考量孩子意愿倾向。
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标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